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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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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00:30 | 只看该作者
赞同老纪的观点:大家都不要责难任一方,双方一年后再自我总结这事有否更好的解决方法。
陈林浩:福建省漳州市建元路丽景花园1幢402室,邮编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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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00:5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您的 理解!


在此 一点 说明:

     版主  应  发帖人的 要求删除 发帖人所发之主帖,在论坛都不 ...
xuxcy 发表于 2009-12-11 00:10


如果说发帖人所发之主帖没有回贴的话,版主应发帖人的要求删除发帖人所发之主帖还说得过去.如果发帖人所发之主帖有他人跟贴,把他人的跟贴也删除了,那么就是不尊重他人!应该不用再画蛇添足来个“特别”规定吧!?
陈林浩:福建省漳州市建元路丽景花园1幢402室,邮编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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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邮网版主

Stefanie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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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00:5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您的 理解!


在此 一点 说明:

     版主  应  发帖人的 要求删除 发帖人所发之主帖,在论坛都不 ...
xuxcy 发表于 2009-12-11 00:10



版主删帖没错,有这个权力。但是这样极大规模的删帖,是不是应该先在版主交流区进行一下讨论呢?在一个论坛就应该考虑论坛整体。这样大规模的删帖,已经不是常规的管理操作了,这对论坛来说已经造成损失了。我想这点不得不请操作者说明一下。
汤泓 wsthym电子集邮图书馆书籍借阅服务 贵阳市太慈桥贵阳市第三十三中学 550007 南京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药代中心 2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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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01: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uxcy 于 2009-12-11 01:27 编辑

憋不住啊!!!!!!!!

   说说 那天 我自己 删自己 帖子的 情况!   说来  有点可笑!!

     那天我全天在外面 办事!  下午接到朋友电话 说 “延陵邮学会" 下帖子被删 , 从 800多 主贴 变成了 300左右!

     晚上,回家一看 ,傻眼了,确实如此!

    再想想 ,   黄站长  一向 “雷厉风行”,“处事果断”, 应该是新要求 出台了吧!
再看了一下自己的主帖(非延陵会务的) 才可怜巴巴的 10多个 ,自己删吧! 让别人删了 多丢面子,反正帖子不多,方便!
另一原因。。。。。。
  删的时候手下给自己留情! 把老贴删了, 留了个有回复 的新贴!

  后来,第二天才知道,帖子是发帖人 让其它版主删掉的!  

    至于为何 发帖人 要把自己 辛辛苦苦 发的 很精彩的主帖 都删了(那么多啊),那可是发帖人自己近2年的心血啊!

    原因,大家应该想想啊!
延陵邮学会副秘书长,中国邮史研究会、江南邮学会 会员,收集范围:清,民,区,新中国封、片、简、戳。联系地址:213015 江苏省常州市清潭新村99—1幢丁单元501室  须常鹰 电话:(13813669071)信箱:(xuxcy@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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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08:29 | 只看该作者
我并非和事佬,双份争议的来龙去脉也了解一些,但仍建议双份停止争论一段时间,也许这次事件的结果是双赢,延陵到了别处有了更大的发展前途,普邮网也因此加强了自己的管理。到那时在回头看,大家都会觉得分开也很好。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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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11:55 | 只看该作者
都是发展的需要,分分合合,正常佬。才不容易做到了普邮网注册会员,我还来,因为这里有我的一方个人空间。
213011   我叫张家明
常州市北环新村29-1-丁-601   手机:13004406363  电邮:beyondstair@163.com
我的专题:岩画;珠峰;邮政电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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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fanie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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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19:2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真是想搬家,那永远都有足够的理由说以前的家不好。
前面说的什么邮会版块只能发会务贴,所以“遵旨”把其他帖子都删了。我觉得这是断章取义,版主交流区关于邮会的管理帖子还在讨论中,结果延陵邮学会就已经把自己版块的帖子在未经版主区讨论的情况下无故大量删除。我认为这个无论从什么方面说都是不对的。而在黄站因此取消了延陵邮学会版块三位版主的权限之后,肖宏先生在各QQ群都发了这样的文字:

牧星斋主(568354656) 21:20:32
http://spaceship781.blog.163.com/须常鹰、邹文、宋雪涛被“撤销”了版主“职务”!!!

这样的行为我认为实在是在进行无理挑衅,而不是在沟通和解决问题。为什么被撤销的?为什么不说原委?为什么不在版主讨论区先进行解决,而是直接去做所谓的删帖和写博客的“费神工作”?
几位延陵邮学会的朋友,你们作为普邮网的版主,既然是在对普邮网的版块和帖子管理上出了矛盾,就应该先在普邮网上进行解决。在问题根本还没有开始解决的时候,就四处带有感情色彩地宣传这件事,是不是本身就没有把普邮网作为自己的一个宣传平台来对待呢?在我的印象中,延陵邮学会的几位版主,基本没有参与过版主讨论区的讨论(基本,不是没有,请不要混淆)。如果连这些小矛盾都不能够通过内部沟通来解决,那么分家也就是无可挽回的事情了。

态度决定一切。

普邮网欢迎所有人,网络是自由的,好聚好散谁也管不了;但是走得潇不潇洒,大概也关系到一个邮会自身的底蕴。
我是普邮网的版主,也是延陵邮学会的会员。两边我都感到光荣。但是我是有良知的人,无理取闹和无奈离开我还是分得清楚的。我相信大家也都是明眼人。肖宏先生在无数个QQ群里的相同留言,似乎也没有人去响应吧?为什么呢?延陵邮学会的当家们,请仔细想想吧!

最后说一句常识:擅自无故大量删帖的版主,换做任何类型的论坛、任何人做管理员,都要取消其权限甚至封ID并广而告之的。这跟事后诸葛亮没有关系,这是论坛运行的最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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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23:26 | 只看该作者
汤泓先生:不知道你现在是想做裁判,还是想推墙?
你一定要追究延陵会的删帖事件,一定要分谁对谁错的话,首先请先了解一下,为什么普邮网突然之间要把邮会栏目分离?难道就是那5条冠冕堂皇的理由?
你也说:普邮网欢迎所有人,网络是自由的。那么请问,普邮网为什么要限制邮会栏目发帖?延陵会员在邮会栏目交流的多了点,真的就影响了论坛的规范和发展?
你一再的表白“我是有良知的人,无理取闹和无奈离开我还是分得清楚的”,似乎很讲理,非常有正义感。那么请问,作为一个网站,为人处事如此的随心所欲,你为什么不评判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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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fanie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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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00:01 | 只看该作者
汤泓先生:不知道你现在是想做裁判,还是想推墙?
你一定要追究延陵会的删帖事件,一定要分谁对谁错的话, ...
邹文 发表于 2009-12-11 23:26



邹先生谢谢您的回复!我只是说我的看法,尽普邮网版主的责任。

我跟当事的任何一位都没有过节,我犯不着冒犯谁。我站出来,是为了普邮网,为了我自己参与建设的论坛。看到这个论坛无辜受到损失,我自然要站出来。我针对的是删帖这个事情。用肖先生的话说没有规定不能大规模删帖,要是这么说,我只能无言以对。还能说什么呢?这已经不是道理能讲明的了。但是我相信他能理解作为父亲的感受。

至于分离邮会的事情,当时您还是版主,您应该看到,这个还是处在讨论阶段的动议,并没有最后的实施。事实上之后的各位版主,多是持反对意见的。所谓的分离和限制都是并未实施的东西。

您说的“作为一个网站,为人处事如此的随心所欲,你为什么不评判一下呢?”我并没有看到这样的描述随心所欲的帖子,也没有得知相关的证据信息。此外,即使是黄站做错了什么,也不能代表整个论坛。

现在删帖的事情摆出来了,那么延陵邮学会受气的事情,也请把证据拿出来,请大家来评判。我还是倾向于讲理。如果您是肖宏先生那样的行伍出身,那么我没什么可说的,永远没有交集。我记得您给学生上过集邮课程,我想我们还是有的可说的,至少不会说类似普邮网没有道德这样的话。所以我希望您把您掌握的证据举出来。

删帖的不对,我想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那么是否在其他地方延陵邮学会有委屈呢?我期待揭晓一切真相。就算最后各打五十大板,对我没有任何利弊。我需要的是普邮网的损失得到挽回。

不要用所谓的以牙还牙,这样只会伤及自身。集邮这样相对纯净的环境,我相信公信力。我相信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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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00:12 | 只看该作者
邹文先生:讲话要有依据!"关于普邮网下设邮会论坛的几点问题讨论"的讨论贴是3日下午3.09分发起讨论的,
http://bbs.puu.cn/thread-23119-1-1.html你4日起大规模删帖,请问4日决定论坛邮会分离了吗?还没有吧?既然还没有你大规模删帖作何解释?
陈林浩:福建省漳州市建元路丽景花园1幢402室,邮编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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